十四年),金渝盟,兀术等复取河南。伦居河间六载,至十四年(高宗十八年),金欲以伦为平滦三路都转运使,伦曰:‘奉命而来,非降也(我是国使,不是被俘投降者)。金益胁以威,遣使来趣,伦拒益力。金杖其使,俾缢杀之。伦厚赂使少缓,遂冠带南向,再拜恸哭曰:‘先臣文正公以直道辅相两朝(王伦祖上为宋两朝宰相),天下所知。臣今将命被留,欲污以伪职,臣敢爱一死以辱命!’遂就死,年六十一。于是河间地震,雨雹三日不止,人皆哀之。(南宋)诏赠通议大夫,赐其家金千两、帛千匹。”
岳飞死于自己人的“莫须有”罪名而成为民族英雄,王伦可是誓死不屈、实实在在的以国使身份死于金人之手,他虽然没有象秦桧那样的被后人骂作汉奸卖国贼,但在当年,也是骂声四起,受尽了委屈,多次辞职不许,可今天又有几个人知道他的死及为什么死呢?
由此可见,以主战、主和定是非忠奸,是很难站得住脚的。而秦桧卖国求荣杀岳飞的说法,也根本无法成立。那么,宋高宗和秦桧为什么非要杀岳飞呢?其实,只要了解了南宋初期的国情后,再了解一下岳飞的行为得失,也就知道根本就没有什么千古之谜了。转自铁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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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