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狱后的第三天,寇明彥和寇海康他们一起,回了京城。
寇海康已经年近八十,再加上身体并不十分硬朗,所以,寇明彥出狱后,他便开始分家产。
无疑,寇氏集团这个他名下最大的一份产业,自然是交给了许庭睿这个最得力的儿子,他名下三分之二的寇氏集团的股份,早就都转到了许庭睿的名下,让许庭睿一个人拥有整个寇氏集团50.5%的股份,对整个人集团的任何一切大小事务,有绝对的操纵权,寇氏集团剩下的三分之一的股份,他则给了寇明彥。
除了寇氏集团外,寇海康还持有国内外多家上市公司不少的股份,还有名下很多其它的资产,则分别留给了三个女儿。
对这样的资产分配,三个女儿和寇明彥都没有任何的异议,这样一来,寇明彥就真正成为了寇氏集团的第二大股东,可以随时出任集团执行董事和副总裁的职位,不过,他却并没有再出任寇氏集团的任何职务,因为他知道,寇氏有许庭睿在便足够了,他再去寇氏,并没有多大的价值和意义,他要去做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事业。
创科科技,是五年多前,他出任黎氏总裁的时候,也是创科科技面临倒闭风险的时候,抽调黎氏的资金买下来的,那时候,他买下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