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定刘备,诸葛亮必有想法。
其实,跟曹操一样,诸葛亮既是新秩序的建设者,又是旧制度的改革者。他在蜀汉执行的,实际上是一条“没有曹操的曹操路线”,甚至还可能走得更远。23
比如“以法治国”。
这是曹操和诸葛亮都主张的,也是他们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的。但,人治和法治,在曹操那里是四六开,甚至五五开。他杀孔融,杀崔琰,杀杨修,就毫无法治可言,尽管他一贯赏罚分明,也曾“法办”过自己。24
诸葛亮则做到了三七开,甚至二八开。他也纵容过法正的行为不端,冤杀过益州大族,但那或者是不得已,或者有政治需要。只要有可能,他总是尽量公正。25
结果怎么样呢?
贵贱贤愚无不叹服,也无不怨恨。叹服是因为执法公平,怨恨则因为立法严峻。事实上,公平不等于不严峻,只不过对所有人都同样苛严。所以,一方面是“刑政虽峻而无怨者”,另一方面是“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”。26
那么,诸葛亮的法,是严刑峻法吗?
当然。因为他的政府是军政府,他的政治和经济管理也都是战时体制。这样看,就连彭羕一案,恐怕也是出于政治需要,尽管诸葛亮极其厌恶此人。但更重要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