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文穿之宅斗克星 > 第50节
    除了从柳歆诚这里打听,陆静淑还想办法从多种渠道了解了有关养济院的事情,最终得出一个结论,这是一个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慈善机构。
    她也趁此机会学习了一下这个朝代的律法,发现若严格按照律法来说,私自收留来历不明之人也是违法的,比如户律1中就有一条:“凡收留人家迷失子女、不送官司、而卖为奴婢者、杖一百、徒三年。为妻妾子孙者、杖九十、徒二年半。”
    也就是说,万一你好心收留了人,给他/她安排了什么去处,等他/她反悔,反说自己是迷路找不到家的,被你强迫为奴或认作子女或做了妻妾,那你就要先挨九十杖,再去做两年半劳/改/犯。
    当然,一般人不会这么没良心,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,她现在就很庆幸当初没收留李眉儿。因为户律中,除了迷失这一条,还有:“若收留在逃子女、而卖为奴婢者、杖九十、徒二年半。为妻妾子孙者、杖八十、徒二年。”万一李眉儿她爹倒打一耙,来告他们一回可不亏大发了?
    除非像彭慕华那样的,直接给女儿发丧,倒是可以免除后患了。
    陆静淑很郁闷,怪不得丛莲如都被家里那样逼迫了,还是不到生死关头,不肯离开家族,这个时代的女性实在被束缚的太紧了,一旦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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