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漫可不惧,不就是“抄”嘛,抄了还要让你认为是新歌。“我要是写出一首,你怎么说。”林漫问。
“你开条件。说好了,就这会儿写,不能回去翻书。”王启年傲气地仰起下巴。
林漫笑了:“也不用开特别条件,输的人,出门,左拐走到头,在那里睡一晚上就行。”走廊尽头是厕所。王启年同意。
白丽很好奇,林漫哪来那么大的自信?王启年是个流行歌曲发烧友,几乎所有的歌曲,他都搜集了磁带。即便林漫抄一首生僻的歌曲,王启年也会发现的。难道他真的会写歌?可是写歌不是应该或愁思苦想或奋笔疾书吗,需要有歌词,还要配曲子,写歌,真的不是卖大白菜。哪个写歌的,会像他这样扭脖子,抖肩膀,弯腰踢腿,外加清喉咙。
林漫只是故作姿态而已,摆足了姿态后,开始清唱。白丽发现,这一刻,林漫瞬间变得成熟,尤其那双让女人都嫉妒的大眼睛,显得格外深沉。一阵悠长的、充满民族风味的歌声响起。
“鸿~雁~,天空上
对对排成行~
江水长,秋草黄
草原上琴声忧伤~
鸿~雁~,向南方
飞过芦苇荡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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