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,很好!你的选择是正确的,我保证你将来决不会后悔今天做这个选择的!不出一年,你就能在岛国扬名立迈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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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.....于是在众人不可置信的眼光中,两人郑重其事地签署了合约,藤昌纤夫以十万美元的代价买下了《北国之春》在岛国的独家使用权。
拿到了那张大额支票,杨帆感慨万端,文化产业来钱真他妈的快啊!难怪后世棒子不惜倾国倾城地打造该产业,赚取华夏成千上万吨眼泪和以亿万元计的钞票,还有不计其数的脑残粉丝.........
不行,老子现在手上有了十万美刀,脑子里的华娱网文连同那些扑街的一起算来差不多上万部,随便一部抽一个点子一辈子都用不完,还他妈的去捕什么鱼啊,老子也要搞文化产业!国内不行就想办法出去........对,就去那个花花世界的香港,未来十年将是香港娱乐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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