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一番商议,服装公司的投资计划暂定为:总投资一千万,江凤芸和洛宁各占35%,林芳占17%,洛凡等13人总共占13%。
另外林芳把芳芳饰品6.67%的股分转让给江凤芸,让她的持股数上升至10%,一跃成为芳芳饰品第二大股东。
鉴于这一次投资金额较大,百分之一的股分,也要投十万块钱。如果有人自愿放弃入股,再做商议。
洛宁当天就把这个消息通知了十三名股东。洛凡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跟着洛宁走,她说什么就是什么,既不争抢,也不退缩。
清泉饭店的那些小伙伴,居然真有几个放弃投资机会的,是于娟、袁小军、丁大伟和徐晴。他们几个家里条件一般,全靠芳芳饰品的股分,日子才好过一些,又是买房又是买车,剩下的积蓄也就十来万。这一下子就要全拿出来,他们的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。
李俊听说这事以后,直骂他们目光短浅。
这样一来,13人的名额只剩下9人,占去9%,剩下4%林芳和洛宁都没要,全都留给江凤芸。
江凤芸也没给自己留着,而是给分了,江和远、江凤娟、江和君兄妹三人,加上林芳的弟弟林波,正好每人百分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