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的钱大部分都是陈义华掏的腰包,可是利润分成确是陈义华,许氏,还有嘉禾三家平分。
许氏电影公司分那么多,陈义华倒是没有什么意见,毕竟人家出了钱,而且导演,演员都是许氏公司的人,这样的份额,许氏公司算下来倒是和陈义华投资的钱差不多,可是嘉禾公司只是投资了设备和场地,分成却要和另外两家平分。
嘉禾能这么霸道还不是因为有自己的院线,所以把陈义华和许氏电影公司当冤大头来对待,而且《半斤八两》这部戏拍出来以后,和嘉禾院线的分成还是2.5:7.5的比例,这还是在没有发行商的情况下,陈义华他们的分成才有所提高。
拍摄电影的投资和宣传要那么多钱,可是票房只能拿到25%,而且25%还要分成三等分,陈义华只能拿到香港总票房25%里面三等分中的一份,可以说《半斤八两》就算能大卖,他也挣不了多少钱。
陈义华当时看到这样的合同可把他给气坏了,知道电影院黑,但是不知道这么黑。
嘉禾仗着自己有电影院这么霸道,而且摆出的姿态还是爱要不要的,根本不怕陈义华不签约,难怪后世发展那么多年,香港的电影公司搞来搞去还是那么几家,邵氏和嘉禾霸占了香港的电影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