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香港大富贵集团”等等。
在香港创业的时候,宋志超与这些公司多少也打过一些交道,不过后来宋志超忙于其它业务,就把这些事情转交给了戚万达去打理。
因此戚万达与这些公司和集团的老板可是说很熟,简直熟透了。
按照戚万达的话来说:“都是一帮大富豪饮过酒,叫过妞,酒池肉林,纸醉金迷,风流事做尽结下来的纯友谊……!”
还别说,戚万达这些“纯友谊”还挺管用,等宋志超算计之后,让戚万达打电话过去,这些人的回答基本上都是---
“安心,冇问题!”
“一起搵钱,搞搞震!”
“宋先生发话,我们当然要跟随!”
对于这些香港商人来说,宋志超简直就是香港一个“不灭的传说”,即使现在他人不在香港,香港还留有宋先生的传说。
可说“宋先生”三个字在香港的“份量”,不但没渐渐消失,反倒日益加重。
何况,凡是香港人就都知道,只要宋先生要你和他一起去做生意就从来没有亏钱的,相反,会大赚特赚。
不过相比以前是赚香港人的钱,赚苏联人的钱,赚美国人的钱,这一次赚的却是韩国棒子的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