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,最为重要的又是在于有无遵守正当程序原则。
例如,有无遵循公开要求、有无听取意见,保障行政相对人、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救济权等等。
也即,京都大学在剥夺美希子的博士学位过程中,有没有按照上述的程序要求,保障了美希子的相应权利。如果京都大学没有遵循上述程序要求,则会导致有关撤销博士学位的决定不具有合法性,从而应当被宣布撤销。
这样一来的话,甚至都不用触及到桉件的实体问题——美希子是否有抄袭他人的论文,就足以挑战大学作出的决定。
北原……北原,他的真的好厉害……
宫川已经惊讶得微微张开了嘴巴。思索片刻之后,她还是忍不住开口道:“但是……北原,还有一个问题。那就是,大学授予学位这个行为,本身是否行政行为。”
的确,方才北原虽然提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。
但是,大学授予学位的行为,是否构成行政行为,却依旧是一个问题。
通常来讲,人们对于行政行为的印象往往是相应的机关实行审批、颁发许可证、社会救济金、作出行政处罚等行为。然而,根据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要求,来决定颁发学位证书,这样一个动作,是不是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