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过去。
自幼都习惯跟绾华平起平坐的锦华,因为另一个嫡姐的出现,而降低了自己的待遇,难免就会有不满。跟李勋卓抱怨了几次,李勋卓只是好生安慰,转而送了其他东西给她。可是当苏氏知道了以琛的身份时,立刻想到凌氏准备把韶华嫁过去。
因为绾华是嫡长女,又是在李家养大的,常常被凌氏带出门,是众所周知的知书达理,淑良端方。想必寻个如意郎君,倒也不是难事,而韶华因为在乡下养大,凌氏怕她应付不来大场面,又不愿她吃亏,所以嫁去刘家便是最好的选择。至于锦华,按凌氏和苏氏的关系,没把锦华嫁给穷山僻壤的山村野夫当媳妇,或者送给七老八十的富家翁当第九房姨太太,大概就是凌氏的宽宏大量了。
苏氏从来都把锦华当成嫡女教养,又因着有李勋卓的宠爱,所以一切用度都跟绾华不相上下。但她心里始终清楚,锦华是庶出,如果凌氏刻意刁难,锦华无论如何都嫁不到如意郎君。
但因着她跟凌氏的关系已经是多年宿敌,就算她肯为女儿去折腰服软,凌氏也未必肯买她的账。所以,她只能自己想办法,替女儿谋一门好亲事。
而最佳人选,不外乎就是正在府上附学的以琛。
特别是当苏氏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