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水。
两位发小,经常在周末一起出去结伴旅行,或者厮混在一起去参加各种派对,要么就是在一起看电影,打游戏,讨论各种话题。
这两个人的友谊能够维持的这么久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因为两个人都喜欢汽车,这绝对是两个人的共同爱好,没有之一。
和传统的美国人一样,两人都喜欢大马力的美国式的肌肉车,尤其是在他们这个年纪。
不过由于不同的家庭条件,斯蒂芬早早就拥有了自己人生的第一辆汽车,那是他在上高中的时候,他老爸亲自带他去二手车卖场选择的一款本田civic。
不同于大多数家境富裕的美国家长,斯蒂芬的父母对他并不是很溺爱,所以尽管他们知道儿子喜欢美国式的大型suv还有皮卡,以及福特野马那样的肌肉车,但是他们在买给儿子的第一辆车上,却并没有对斯蒂芬进行妥协,他们给斯蒂芬购买的第一辆车,就是一辆本田civic。
因为在他们看来,这辆曰本车,经济实惠,而且节油,并且最关键的是,这款车在0-60公里的加速上面表现的并不弱。
只不过在60公里的时速以后的加速方面,因为发动机功率的问题,表现才不是那么理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