婕西的办事效率非常高,仅用了两天时间,就通过代理机构为张恒注册了两家位于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,一家叫大恒控股,一家叫华恒控股。
随后她和几人去了趟工商署,把大恒印纸的股东做了变更,由张恒个人换成大恒控股。
第三天,她带着两名助手飞往美国,仅仅用了两天,她就打电话回来告知张恒,同3M成功签署了胶水的排他性授权协议。
协议规定,5年内,华恒控股获得不干胶完整的排他性专利授权,并有权向第三方进行授权,获得授权的厂家,可以在这种胶水基础上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新工业产品并销售。
最关键的是,协议期间,除了华恒控股,3M不得对其他公司进行专利授权,也不得销售胶水成品。
为此,华恒控股必须确保每年不少于100万美金的采购额,而且需要在年底之前,预付1973年半年的款项,50万美金,也就是282.5万港币。
签完授权协议,婕西会顺便在美国以华恒控股的名义,申请报事贴和Post-It的专利和商标,然后她会马上回来香江,接下来就通过各国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关申请工作。
挂掉她的电话,张恒发起愁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