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们都觉得死亡可怕,其实,死亡一点也不可怕。
可怕的是生不如死。
对金千万来说,他的脸毁容了,走到哪里都要经历别人闪躲惧怕甚至厌恶的异样目光,这对他来说才是生不如死的。
可以说,金千万的人生,彻彻底底的失败了。
撇去法律,对他来说,能名正言顺杀了他的,只有两个人。
一是苏柔,苏柔是金千万的前妻。但是苏柔不敢。
二是张凡。金千万的一张脸,就是张凡毁容的,金千万有足够理由杀了张凡,张凡也有足够理由杀了金千万。
而张凡也有足够胆子杀了金千万。
金千万只会让这两个人杀了自己。因为傲气,他不会自杀,因为仇恨,他不会让别人杀了自己。苏柔又不敢,那么剩下的,只有张凡了。
如果张凡杀了他,那么他就赢了,他不仅得到了解脱,还成功挑起了张凡和周公子的仇恨。
杀狗还要看主人,金千万是周公子的一条狗,却也不是谁都可以杀的,那简直不把周公子放在眼里。
周公子不像他那个草包弟弟,只会使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。
这才是张凡觉得金千万令人畏惧的地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