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书就平摊在膝盖上,元徵却也并不真看,反而不时引诱着雁卿说话。
雁卿晓得七哥是个害怕寂寞的——且他答应了将书借给她看,便也不急在一时。翻看了两页就将书放到一旁去,从怀里掏了个荷包出来,“昨天夜里才做好的,送给你玩。”
元徵接过来,见荷包上绣的是喜鹊登枝,绣工却十分精美,只缝合处看得出针脚稚嫩参差来,便知道雁卿出了几分力——那缝合也确实有雁卿的特色,笨归笨,却十分的细密用心,想必是缝了好几个来回的。
便将自己身上带的解了,换上这一只。
雁卿见他身上的荷包精致远胜自己百倍,却有些不好意思了,“我手笨,缝的不好看。你要带,等我以后做好看的给你。”
元徵就笑道,“这只便十分好,结实耐用。且你又不喜欢做女红,何必勉强再做?我有这只带就心满意足了。”
雁卿便嘿嘿的笑着,“七哥知道我不喜欢做呀。”
——她总算还明白,这个世道女孩子不肯做女红是件不那么值得炫耀的事。
元徵就含笑望着她,“——我自然知道。”
雁卿便向他抱怨,“二哥哥却非让我给他做,做了他又说不好。”在元徵面前她难得的多话,“他又不缺荷包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