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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“增税”都附着在正税上,其他还有和买、和籴、免役钱、助役钱、折帛钱、月桩、板帐、经总制钱等。这些属于朝廷认可的“法内之征”,各地增税的手段不胜枚举,其超过正税至少在两三倍以上,极端的甚至达到十几倍乃至几十倍。当时进士林勋便说:“本朝二税之数,视唐增至七倍”。
除此以外,宋朝各地方政府的法外加税更是多不胜举,孙珲甚至很难做出一个比较全面的统计。以统称为“杂钱”的各色杂税为例子,就包含有农具、牛皮、面钱、鞋钱、大礼银钱、天申节银钱、人使岁钱、亭馆钱、雇船钱、帖拨钱等等等等,几乎无事不税、无物不税。
在宋朝,由于中央榨取地方太过,促成地方再去压榨民间,各地方设置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,花样之繁、负担之重,在中国历史上位列前茅。同时,不严谨的财政管理制度,也让许多地方官员趁机贪污腐化,鱼肉百姓,极大的加剧了宋朝的社会矛盾,促使社会进一步走向瓦解。
而孙珲现在要做的,便是借此次战胜金人入侵的机会,以构建强化国防的名义实施强有力的改革,改变宋朝“国富民穷”的模式,使其社会发展走上良性轨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