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汉中期董仲舒认为,“天有四时,王有四政,庆、赏、刑、罚与春、夏、秋、冬以类相应”。天意是“任德不任刑”,“先德而后刑”的,所以应当春夏行赏,秋冬行刑,即“秋后问斩”之说,一般在秋天霜降以后、冬至以前执行。从此,“秋冬行刑”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。
当天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,即便是夜间,也要等到天亮以后再动手。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后行刑,即《唐六朝?刑部》中“日未后乃行刑”一说。日昳之时是古代12时辰中的未时,对应现代24时制为13时至15时,“未后”在冬天来讲,太阳开始落山已近黄昏。选择这个时辰应是替死者考虑,方便死刑犯“托生”。
整条大街上,两边都是看热闹的百姓,京城的百姓们,生在天子脚下,虽然未必个个都富有,但是三餐饭还是不愁的,那远在江南的方腊起义,对于他们来说隔得太远了,说不出第方腊起义是赞成还是反对,图的就是一个好奇,一个热闹,如同后世的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。
多少年来,第一次见到一次性问斩几十人的,作为最喜欢做吃瓜群众的汉人百姓,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看热闹的机会。
那些做小买卖的,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发财的机会,挽着筐子一边在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