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
牢头的目光有一瞬的飘忽,但他并没教金明微发现,不多时拿来文书,并纸笔信纸和火漆,让金明微写完了叫他,就锁上门走了。
金明微沉下心来,看过定案卷宗,和路行善的罪状檄文差别不大,栽给她的还是三大罪,口径上没有太大区别。
说明整件事从一开始,路行善和上面就计划好了,只怕罪名都提前几天预定好了。
换句话说:一个地方官的诬陷,得到了京里面的默许。
那整件事就不是一件简单的沉冤昭雪,和律法无关,而是官场的博弈,和人心有关。
与官斗,从来都不是叫嚣两句“天道好轮回”就能行的。
甚至有时候天道,并不站在正义的一边,唯一可以相信的,只有自己手中的筹码。
比如,路行善提到过:王上马上要迎天书了,举国欢庆,紫气东来,谁想这个时候,捅出来不好听的事儿呢?所以你以为,我栽赃一个监御史,能这么轻松?都是上面默许的。
“以彼之道,还施彼身。”金明微轻念这句话,眸底火光燎原。
换句话说,如果想翻盘,就不是指认路行善是“有罪”这么简单,而是必须要让上面觉得,杀路行善,比杀许器和金明微,更“有利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