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被一棍子敲碎的大西瓜,一下子炸开了。
爆头!
一击得手的布朗詹姆斯,继续点射,朝着刀疤脸和矮小汉子各开了一枪。
他的兄弟哈登詹姆斯出手更狠,也顾不得波及到养颜果,直接举起高能手炮,对着叼烟斗的大胡子轰了过去。
轰!
剧烈的爆炸声,夹杂着枪声,掀起漫天尘土。
尘土中,飞出了一道血光。
那血光赫然是一柄短斧头,硬生生撞开了两颗左轮枪子弹。
“血山飞斧?你……你是远征军突击营苗离悔?”
布朗詹姆斯勃然变色,语气透着几分惊恐。
人的名,树的影,当年在部队里服役过的詹姆斯兄弟,都听过血山飞斧的大名。
军队里有个不成文的说法,远征军盛产炮灰,也盛产兵王。
进了远征军,只要超过五年不死,个个都是硬点子。
想象一下,执行了无数次炮灰任务,还能手脚完整地活下来,这得多大的本事?
远征军的炮灰任务,那可不是吹出来的。
执行那种任务,一次没死是运气,两次没死是侥幸,三次没死是祖坟冒青烟。连续五年还没死,那绝对是成了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