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能够在镜头中突出自己,易飞扬冥思苦想,立马就有了好主意。只见他扎稳马步,舌头使劲儿猛伸,然手两只手竖起中指上挑,前世网络上最萌的搞怪姿势,被他抢先做了出来。
“不不,易,你这个不行。”摄影师顿时失笑了一声,放开了手中的照相机,摇头笑道:“你的手指太大胆前卫了,我们杂志不能登这样的,你的形象也会毁掉。”
雷蒙和史蒂芬两人都呵呵一笑,说道:“哦不错,很酷嘛!”
“那好吧,那我就再来一个新姿势。”易飞扬无所谓地耸了耸肩,他可不认为竖起两根中指能毁什么形象,而且他的形象是什么?
“瞧瞧这一个如何?”易飞扬这次依旧吐着舌头,只不过原本挑着中指的双手,则做鹿角状,以大拇指为顶点,插在脑袋两边,然后眼睛瞪得溜圆。“哦,伙计,这样总行了吧?”易飞扬觉得自己的模样一定很萌。
那摄影师打了个OK的手势,便微弯着身子地举起照相机,以一个最好的角度对准他们,赞着道:“漂亮,我们开始吧。”卡嚓一声,胶片把这个画面定格了下来。
在摄影棚拍完了照片,三人又来到了雅致的会客室,接受文字报道上的专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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