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半年的时间里,国内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。
和和泽阅的官司打到最高院,绵延了几个月之后,最后泽阅败诉。
这个败诉,并不是指违约官司败诉,那个没什么好讲的,单方面停止内容供应,肯定是泽阅要赔钱。
而是指泽业告和垄断官司败诉。
从表面上看,和的理由很站得住脚:你告我垄断,但是现在我并没有形成垄断,充其量只能说用包月的方式,未来可能会产生垄断,可是在当前,根本不存在垄断的事实。
一个人未来可能成为坏人,做坏事,所以现在我们就要干掉他?这种想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。
泽阅败诉之后,和立刻反诉泽阅内容垄断。
这是事实。目前网络市场,超过80%的原创内容和作家,都出自泽阅,泽阅完全可以一手操纵整个市场,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行业垄断。
泽阅辩解,第一,泽阅并没有利用事实形成的垄断地位,进行任何垄断行为,对市场造成危害;第二,由于网络是一个小众行业,为了保障行业发展和作者利益,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龙头企业,来进行资源统一调配。
本来市场盘子就不大,要是东一个西一个的网站冒出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