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作为农村的父母,把一辈子的积蓄给自己的儿子,在阳光小区里买了一个3室1厅的大房间,于是这个大学生就一直居住在这里。
但是家中到了目前为止,已经是一贫如洗,大学生还是没有工作,所以就出去抢劫。
结果出师不利,刚刚抢劫就被警察逮捕,警察逮捕的时候,大学生在马路上一路狂奔,为了避免警察的逮捕,无视交通规矩,直接跑上了高速公路,被一辆卡车当场撞死。
想到这的时候,我又对着警长问:“对了,那个大学生死了之后房间怎么处理的,他乡下的父母有没有回来继承?”
警长叹口气回答:“他们一家人受不了,白发人送黑发人,于是就班里的乡下,这个房子并没有说是继承,这大学生的父母离开这乡村之后,去了哪里就没有人知道的,这个房子也一直空在这里!”
我点了点头,算明白了,因为这大学生虽然死亡了,但是父母欠债,完全拥有着继承的权利,尽管父母没有回来履行手续,但是物业公司也好,当地的政府也好,没有理由和资格将这套房屋没收,会一直保留着当年的状态,从来没有人居住过。
可看到这里我就觉得不对了,要知道这个数目的捐赠时间,也就是在不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