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关系,在美国,它就是“sprgfld”,后来是香港的媒体,按这个单词的组合,“春田”“田野”直译过来,就变成了“春田的田野”,简称“春田”。
不过,此春田,非彼春田。
这就又是美国的另一个值得诟病的地方,为地方取名字的时候太懒太随意,有些直接用原来英国的地名,只在前面加一个以示区别,比如 york, jersey。
这样随便的后果,就以至于有好多重名的地方,几乎有一大半的州,都有叫春田的地方,生产步枪的那个春田,是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工业城市,而这个春田,出名的地方,是因为它是林肯总统的故乡。
这位用中国话来说,“面像高古”——其实就是长的挺匆忙,有点吓人的总统,是美国历史上,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之一。
“我认为在世界历史上,因为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,他也应该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,”依然处于微末的奥巴马同志,在林肯故居的林肯事迹陈列馆里,对冯一平说。
奥巴马敬佩林肯的事,冯一平略知一二,比如在2009年1月,当时的候任总统奥巴马,和林肯当年一样,一样选择由费城乘火车前往华盛顿就任美国总统,而且行经的路线,也和当年的林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