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,均归南洋大臣刘、两湖总督张,允认真切实保护,并移知各省督抚及严饬各该文武官员一律认真保证。现已出示禁止谣言,严拿匪徒。
三、长江内地中国兵力足以维护境内安宁,维持治安,各口岸列国战舰可以照常停泊,惟须约束人等水手不可登岸。
四、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,竟至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,以致百姓怀疑,借端启衅,毁坏洋商教士的人命产业,事后中国不认赔偿。
五、吴淞及长江各炮台,各国兵轮不可近台停泊,及紧对炮台之处,兵轮水手不可在炮台附近地方练‘操’,彼此免致误犯。
六、上海制造局、火‘药’局一带,各国允兵勿往游弋驻泊,及派洋兵巡捕前往,以期各不相扰。此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,保护中外商民之用,设有督巡提用,各国毋庸惊疑。
七、内地如有各国洋教士及游历洋人,遇偏僻未经设防地方,切勿冒险前往。
八、凡租界内一切设法防护之事,均须安静办理,切勿张皇,以摇人心。
东南互保章程已经出台,东南各省督抚的心算是完全放下了,起码不用再担心战火蔓延到淮河以南,如果仅仅实在直隶、山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