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晴。
无事。
不知道是不是当保姆的日子太过清闲,陶拉格有了写日记的习惯。
然而,十多页的日记,是千篇一律的“无事”。
此时陶拉格已经把裸露吊灯擦了三遍了,冷光闪闪,光可鉴人。
刚才陆翕长来电,说今天晚上公司聚餐,陶拉格可以提前下班了。
才四点多啊。陶拉格歪在地毯上,使劲儿想我还可以擦哪儿的灰,整理哪儿的物件。
欸?书房!
陆翕长晚饭后经常在那办公,陶拉格还没有机会收拾一下呢。
走进书房,陶拉格很失望。
简洁,干练,有序。还真不用她操什么心。
紫檀木的办公桌,只堆了薄薄的文件,一沓信封。
陶拉格不经意瞟了一眼收信人的姓名,眼睛都瞪大了。
唐琳!
再看寄信人的名字落款,轶名。
陶拉格忍不住拿起信封。掂量,很有质感。里面装的不是信纸,是钱。
陶拉格一下子明白了。陆翕长确实在以这样的方式补偿唐琳和唐钰。
他在派出所时,就想到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