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。
正在这是,里间走出来一个长发飘飘大概二十来岁的男子,穿着时下流行的破洞牛仔裤和一双脏兮兮的旅游鞋,一副颓废青年的标准扮相。见到苏跃四处看,他甩了一下头发问道:“咋滴?想学琴?”
苏跃摇摇头:“不,我会弹,只是一时手痒,想玩玩。你是这里的老板?”
那人又甩了一下头发:“我叫孟江南,在这里开琴行已经一年多了。你会弹?不是逗我吧?这座县城有几个玩吉他的我很清楚。”
说完他从柜台里面拿了一把练习琴,看成色比墙上挂的要好上不少:“来试试,我就喜欢跟人切磋吉他。”
他本来是想看苏跃出丑的。毕竟在这座县城,年轻人更热衷于去网吧玩各种电子游戏,吉他这种乐器只有感兴趣的人才会玩,而且几乎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。
苏跃接过吉他,随手弹了几个和弦说道:“保养得不错,音准也行。来个我最常练习的吧,《情非得已》。”
这话刚一说出口,旁边的孟江南就想笑,《情非得已》这首歌刚刚在市面上播出,还常练习的,说这话也不怕被人打脸。
苏跃开始弹前奏了,上大学时候就开始弹吉他,起码他已经弹了十年,基本功方面已经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