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执神之手 > 正文 第九十八章、招魂术
    招魂有术,有两件法器,一是青铜招魂剑,二是招魂鼎。

    招魂剑与招魂鼎必须配合使用,剑就好比鼎的钥匙,没有钥匙,鼎就无用。

    招魂鼎的具体构造谁也不清楚,只知道里边大有玄妙,以不同法决启动法鼎,分别可以使出招魂、镇魂、移魂三般法术。

    单论其中的招魂术,若想将死去的人魂魄招回,必须有三个先决条件。

    其一,必须是人的灵魂没有被毁灭。

    比如死在地上的老太婆,人看上去虽是死了,但她是九阴之身,魂魄比普通人强大太多,魂魄飞散但却游离在尸体附近,只好法术一使,她的魂魄就能被招回身上。

    其二,要肉身不腐。

    人的身体上,有三处神秘的所在,正是人体天地人三魂窍位仍在,若是三位不在,魂魄归来也无所依附,也就无法还魂,所以这肉不腐,准确地说,应该是三魂窍位不腐。如果肉身已毁,魂魄无所依附,就只能用另一种移魂之术,将魂魄移到其他人的身体上进行还魂。

    其三,招魂术只能由施法者作用于他人,不能自己对自己施法。

    其实这一条也好理解,一个人死了,怎么能施展法术?必须由其他活人来进行招魂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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