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没想到这小伙子挺不可以的拉住了我的手。可能他也觉得自己冒失了,正打算道歉,忽然就看见我手腕上的刺青了。
我用刺青去盖住之前的疤痕,又用手表去盖住刺青。
手表往上一滑刺青就露出来了,而我的刺青是一朵玫瑰花和一把手枪,代表我喜欢的乐队枪炮玫瑰。
“你还喜欢枪花呐?”
他喝多了,一说话就一股酒味儿扑面而来,我也不矫情,眉都不皱一下了。
然后他拉着我往外走,“来来,今天心情好,给你看我们乐队的新歌,我觉得,你的声音……”
话说了一半儿他翻了个白眼儿差点儿晕了,过了几秒接着说:“能,能凑合唱,勉强……”
本来我不打算跟他纠缠,但他突然哼了几句,那种旋律真的给我一种心都被抓住了一见钟情的感觉。
“怎么样,动心了?”
“走啊。”
“敞亮!”
我跟着这脑子有病的小青年去了小旅馆,我不怕他,现在我随身带着折叠小刀。结果乐谱他只给我看了一半。
我对着哼出来,他在旁边赞赏,“不错啊。”
我横他一眼,“后面的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