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说明这就是凶手用刀的习惯,”大宝插话道,“凶手习惯性地拔刀上挑。”
我点了点头,说:“这个,可以作为两起案件并案的依据。”
在我汇报完串案依据后,专案组的会议室里一片沉寂。
“以用刀习惯来串并案件,这个很牵强。”丁支队打破了沉寂。
“通常出现刺切创有两种情况。”我说,“一是受害人体位变动,导致凶手拔刀的时候和入刀的时候角度不一致,形成刺切创。二是刀口的位置处于受害人不同体位,那么有些创口出现刺切,有些创口没有刺切。但是这两起案件中,死者都是在按摩椅上被刺,且事发突然,都没有反抗,所以受害人体位变动之说不能解释。两个被害人身上,尤其是两个月前郑巧慧被害案中,郑巧慧身上有四处创口,位于不同位置,但是都出现了刺切,这个不能用不同角度来解释。唯一能解释的,就是习惯。”
“嗯,大家想一想,”大宝说,“拔刀时刀尖上挑,这个动作并不常见,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特异性指征。”
专案组还在沉寂,显然对我的这个依据并不十分认可。
“我支持秦法医的意见。”刚刚接完一通电话的英城市公安局dna室主任周彪放下手中的手机,说,“刚得到消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