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> 大明神捕 > 正文 第1章 捕快之说
称捕快为

    “不良人”。其实,不止中国,古希腊城邦的警察,也是奴隶来做的,公民犯了事,要由地位低贱的奴隶抓他们。

    每逢开公民大会,好些偷懒不肯出来开会的公民古代的捕快,属于衙役。

    地方政府的组成,除了正印官之外,偶尔有杂佐,再就是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。

    三班衙役,第一是皂班,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做仪仗队的,审案时兼做行刑手帮同吓唬人犯。

    其次是快班,就是捕快。用于拿贼,破案和催租税的。第三是壮班,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,打打杂,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。

    显然,对于一个县的治理而言,捕快的地位很重要。但是,地位重要的捕快,却是贱民身份。

    三班衙役,除了壮班之外,都是贱民。一个家族有人干了这个,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,至少在理论上,比一般农民地位还要低。

    ,也是由奴隶拿绳子赶他们出来。贱业由贱人来做,做这种事还要以官府的名义,等于是让贱民行使公权力。

    所以,实际上,捕快在民众中威风极了,一点贱的影子也没有。动辄拿人、锁人,谁见了都惧他三分。

    老百姓都尊之为捕快老爷,捕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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