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胭脂这么贵,一盒怎么也得用两次才够本吧?
我像往常那样,帮少爷读经商的书,一开始少爷并没有注意到我。
于是,我故意在他前面晃了两次——少爷终于发现了我,他吓得从椅子上掉了下去!
那一次他的腿瘸了四五天,我很内疚,把剩下的半盒胭脂也扔了,发誓再也不往脸上涂什么。
少爷和老爷的关系越来越不好,因为老爷总想让少爷不要读书了,早些继承家业。但少爷是打死也不愿意去经商的。
他鄙视经商这一行——其实不知道他有没有意识到,他给萌萌姑娘买的哪件衣服,哪件首饰不是他那个经商的父亲挣的钱买的?
知道少爷的心意,我也给他在旁边帮腔:“老爷,其实少爷读书是对的,将来万一考上个状元呢?您可知道,京城流行放榜捉婿。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会在放榜的时候选婿呢!少爷读书这么厉害,肯定能当上状元。要是被京里的大官们看中了,那不是美事一件?”
老爷一直反对少爷偷偷去青楼找萌萌姑娘,为此少爷也没少挨过打。我这个点子对他来说简直是一举两得。
果然,老爷也动心了,他那个绿豆眼眯得成了一条缝:这样说的话,还是读书好!当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