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我”。
这个故事里,囊括了我自己的很多认知,也许因为塞得太多,把它都撑变形了,笑,而且它太长了,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长的东西,接近九士万,老天爷,什么故事值得写这么多字儿出来呢?就因为我也是属蚂炸的放养派,所以不管是种花还是写作,都不喜欢太拘束,植物嘛,就先尽着它长枝叶长果实再说(我养的宠物、我种的花,全都惊人的健壮~);,就尽着它自己说故事,我先要信任它,它自己会知道怎么办的。而且我始终感觉,不是我在写故事,是故事在操控我。它,故事本身早就存在了,存在于某个宇宙,我只是偶尔路过,瞥了一眼,发现“咦?好有趣的样子!”(那种心情,估计就和看见陈冠希家电脑的修理工一样),于是我在那个缝隙前停下来,拿着某些工具,小心翼翼撕开它的防护膜,企图看见更多有趣的东西,然后,再以一种传播八卦的热忱,将它说给我的朋友们听。
所以,这种“写作方式”,不可能有什么大纲,更不可能先给弄个纲要贴在前面,那样的话就像给植物罩上个水泥罩,文就“死”了。我只能边写边等它逐步生长,逐步“自现”,并且一定得反复修改。坦白而言,这么多年来,我从未成功地在结束之前“全盘把握”过文章的方向,因为它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