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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三年二月(1853年3月),太平军攻占南京,朝野震惊,人心惶惶,虽国事危急,外面一片混乱。但清廷三年一度的大选秀女却照常进行。
清朝名为“选秀“的选美是为皇帝、皇子、皇孙、亲王和郡王物色婚姻的对象。它开始于顺治朝,每隔三年举行一次。为了保证满洲贵族血统的纯正与高贵,首先必须资格审查,只有八旗官员家中十三岁至十七岁的少女才能成为入选对象。
审查合格,才目视选拔。应选之日,秀女们由神武门鱼贯而入,至顺贞门前候台。太监按名册顺序引入,由皇太后、皇帝评选。
通常是五人一排,供皇帝或太后选阅,如有被看中者,就留下她的名牌,再定期复选,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,优秀的留于皇宫之中,随侍皇帝左右,成为后妃的候选人;其余的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。
咸丰二年恰逢选秀年,十七岁的慈禧,以满籍道员之女,参加了选秀,结果被选中,封为兰贵人。根据清朝的后妃制度,后宫的位号有皇后、皇贵妃、贵妃、妃、嫔、贵人、常在、答应八个等级,贵人只位于第六等。这就意味着进宫后的慈禧此时正身处下层,能不能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