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我在修仙界猎杀穿越者 > 正文 302.嘻嘻哈哈的人特重感情
段若有似无的韵事。
    原来,某某年前,在刘易铭还没有成仙的时候,他就被玄元修仙界十亿修士称之为锄仙,又被称之为帅仙。
    为何称之为锄仙呢,因为他的武器就是一把锄头,这把锄头可以开天雷,舞天雷,所以他自创了雷锄神功,只要他雷锄发威,渡劫老祖都能照杀不误,所以他被公认为修仙界最强的人,为尊称为锄仙。
    那么为何又被称之帅仙呢,因为他实在是太帅了,帅到什么程度呢?
    就举个栗子吧,在易铭还不到三十岁的时候,那时他和筱意双双突破化神境,两人就一起下山历练了,这下山的第一站就辰州城。
    在这里,他们参加了越级挑战赛,以化神境一层连续打败了返虚境一层至十层,此战是有规定合道境不能参加,否则合道境来估计也是败在他手下。
    这一战引起辰州城五千万人的轰动,并引起千万少男少女的狂热崇拜和追捧,而那些商家们,从少男少女的崇拜当中嗅到了商机,连续几个日夜赶制了五百万把锄头进行销售,并且催生了辰州城出现一个新行业——锄头铺。
    结果你们猜,怎么样?这些锄头铺只开了一天就关门了。
    因为这五百万把锄头在一天之内,全部被抢购一空了,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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