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对方的玻璃门给砸碎了”;
“那个老板你还别说,真的很硬气,哪怕生意不干了,都不交保护费”;“来来回回好多次,对方就是不交保护费,最后直接关门走人了”。
马毅搏听着,眉头拧的和川子一样;
如果是第一个混混还好说,能找到以前的那些帮凶,再找个好点律师,说是自卫都没问题;
毕竟,对方长期敲诈刘威,如果是这个混混举报,估计还没有查刘威,很可能就把自己给搭进去;
要知道,敲诈勒索远比被打断腿罪名严重的多,尤其还是人家在自卫的时候;
按照这样的思路一分析,貌似只有第二个人了。
“按照你刚才所说,应该是第二个人了”;
“你当初把人家整的,对方哪怕不开店,都不给你保护费,可见对方对你有多恨”;
“你如果没有太大名气的时候,对方就算举报,也没有太多人追究”;
“但你现在混得风生水起,对方之前宁愿倒闭也要和你杠在一起,说实名举报完全有可能”;
“你想一下,如果咱们秦大妈第一家店铺的时候,遇到你这样收保护费的,咱们得有多绝望”;
“这样吧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