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其他小说 > 举汉 > 第一百八十二章 吏治
    慈幼居的建立,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开创之举,作为“中国古代第一所孤儿院”的创办人,不出意外的话,刘景必然会因这件事而名垂千古。
    是以他当得起任何襃赞,不过对于严肃的称颂,刘景虽然内心自得,脸上却并无者喜色,开口说道:“慈幼居固然是善政,但这终究是‘扬汤止沸’,舀动沸腾之水,使其不沸,何济于事?还是要想办法绝薪止火才行。”
    “明廷之言甚是。”严肃自然知道刘景话中的意思,他之所以会设立慈幼居,是因为酃县百姓生子,多不举养之故。
    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?二人作为酃县长吏,必然要好好调查一番,最后得到的答案,简直是触目惊心。
    众所周知,大汉朝征收人头税,主要以算赋和口钱为主,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岁的成年男女,每人每年缴纳“算赋”一百二十钱。七至十四岁的幼年男女,每人每年缴纳“口钱”二十三钱。
    儿童人头税“口钱”,早在汉代以前就已经存在,原本只征收二十钱,汉武帝时,因征讨匈奴,导致军费大增,国家财政入不敷出,是以将征收口钱的年龄降至三岁,并增加三钱为购置车马兵器之用,总计二十三钱。
    直到汉元帝时,名臣贡禹上书,认为武帝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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