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景站在县寺外,望着褚方渐渐远去的身影,陷入沉思。
平阳、钟水二乡大姓林立,其等各筑坞堡,藏匿户口,私铸兵器,畜养部曲,不服县命,他身为酃县之君,断然不能容忍这等强宗豪奸割据乡野。
事实上郡县“长吏”和地方大姓,矛盾可谓由来已久。
因为汉代实行“三互法”,即“异地为官”原则,郡县之官,多数都是外来者,与本地豪强、大姓,天然就互相看不顺眼。
如果双方能够维持平衡,或许还能相安无事,然而一旦平衡被打破,双方立刻便会爆发激烈冲突。
地方大族若强势,轻则“杀追捕吏,从横郡中”,重则“攻劫郡县,杀害长吏”。
反之,郡县长吏若强势,杀人灭族,自然也是不在话下。
刘景此番便准备抓住龚氏叛乱的机会,向平阳、钟水二乡大姓发难。
在他的计划中,不惟三家相助龚氏的大姓,其他大姓,识趣的或可放其一马,不识趣的,全部灭掉,争取一劳永逸解决平阳、钟水二乡不受县命的问题。
刘景并没有将自己的计划透露给褚方,毕竟这涉及到成百上千人条人命,一旦提前泄露出去,某些自知必死的大姓,肯定会不顾一切,和他来个鱼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