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其他小说 > 举汉 > 第二十一章 未婚妻
    汉代以前,结婚仪式并不热闹,《礼记》曰:“婚礼不用乐,幽阴之义也。婚礼不贺,人之序也。”

    人们固守周礼,不奏乐、不庆贺,直到汉初仍是如此。然而婚姻终究是“大吉也,非常之吉也”的喜事,随着大汉承平百年,世间风气大变,人们安于享乐,“婚礼不庆”不仅名存实亡,更加发展出了与周礼完全相反的极端情况:

    “今嫁娶之初,男女无别,反以为荣。”

    “今嫁娶之会,锤杖以督之戏谑。”

    泰山太守应劭所作《风俗通》就记载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:汝南张妙参加杜士的婚礼,“酒后相戏,缚杜士,捶二十,又悬足指,士遂至死。”新郎婚礼当日惨死,红事变成白事,喜事变成悲剧。

    桓家三子桓纂与临湘大族王氏女郎,便在这种充满热烈、喜气、吉祥,甚至是略显嬉闹的气氛下完成了婚礼。

    午后,刘景、刘蟠从桓家府邸出来,后者休沐了六天,明日便要回曹治事,索性不再还家,刘景唯有独自乘车返回龙丘。

    天黑前顺利到家,刘景下车后,发现自家大槐树下坐着两个面孔陌生的人,二人见到他,起身长长一揖,其中为首的中年男子开口说道:“小人郑当,拜见刘郎君。近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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