些巨头大佬要争个第一的虚名。
不就是一个名头吗?
但其实,这个第一还真不只是个名头,它有着实打实的好处。
黄宗光和贺芳芳都是影视歌三栖天王、天后,
无论是出场费、片酬、代言费,在大魏朝都是顶尖中的顶尖。
而这一个个第一,就是衡量他们价值的标杆。
你今天第一,是这个价钱,
明天第二了,这价钱就要讲讲了。
后天第三了,你还端着以前的价钱,把我们当凯子呢?
这就像某些排行榜,为什么第一第二会争的那么激烈?而第八第十就弱得多了呢?
真以为只是为了争个名头吗?
排名第一的,版权可以卖三千万,排名第二的,可能就连一千万都不到了,业内就是这个规矩。
这中间差着两千万,你要不争.......那就是视钱财如粪土的名士。
佩服佩服。
所以周佐贤才不择手段的争第一,
因为黄宗光、贺芳芳这种天王天后,咖位稍稍有所变化,华星公司损失的数额就是大几百万。
那可是扣除各种成本之后的纯利润。
“叮铃铃~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