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艺人的条例,还从来没有见过。
而且练习生对于“潜”这种行为,接受程度远超科班出身的艺术生。
不是科班出身的她们,不像魔戏、国戏、北电这种院校出身的演员,在社会上有同门师兄弟照应,一出校门就可以有配角的机会。
练习生的机会很少,竞争非常的激烈,胆大心细会窗技,是很多过来人血淋淋的经验。
可现在新合同上面所标注的的条款,真的很反常。
这其实是林哲、林溪、柳慧语商量的结果。
她们无法改变大魏朝这个大环境,也无法改变某些人的上位欲望。
她们只是想给这些孩子灌输一个意识——你有你的自由,没人可以夺走。
只要你不想,合同就会保护你。
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都有,演艺圈的很多破事儿,也不一定就是顶层那几个人的锅,下面的小鬼才是祸害人的黑手。
爱生活文化公司以后发展起来了,下面的大经纪人就有很大的权利,
如果没有点儿限制,在林溪、柳慧语看不到的地方,指不定有多少龌龊肮脏。
所以从现在开始,就在艺人中建立一种风气,我不想被“潜”,我骄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