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那份资料,再次翻看起来。
他想从这些资料里推断出对方首领的性格特征,然后再有针对性的去制定对付对方的方案。
现在已经知道,对方的首领就是那个光头皮靴汉子,资料里的名字叫猛火,原名叫什么也没人在意了。
他出身于一个小国富豪的家庭,也受过良好的教育,属于那种从年龄不大就被送出国,到发达国家去读书的孩子,良好的基因也奠定了他聪明才智的基础,再加上家里不差钱想学的东西也很快就能掌握。
后来由于鲍勃的国家武装干涉,原来的小国政府倒台,反抗军杀了他全家后,掠夺了他家的财产,他一气之下回国加入了新成立的政府军,后来才感觉出替这样的傀儡政府卖命,并不能为自己复仇。
原来的规则已经被改变,富豪的日子已经和他无关了。
经过思考后的抉择就是加入佣兵组织。
有才智,有谋略,再加上强健的体魄,敢拼敢打的性格,很快就出人头地,在带人干掉了反抗军的仇家后,自己拉出一帮人成立了这个佣兵组织。
从此开始了刀头舔血,用命换钱的职业生涯。
别人不敢接的活,他敢接,并且还能给干成了,如此几次之后,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