划开野猪肚子以后,再给它翻到侧躺的姿态。放血的同时,取出野猪的内脏,最后再绕着横膈肌膜切一刀,切断野猪的食道与气管...奥尼,等等,让卡特来切这一刀吧,我看他神色不太好,可能是还不太适应血腥味,我们得帮帮他。”
“不了不了...我...”
卡特闻言连连摆手。开什么国际玩笑?!
他一个两辈子加一块,连只鸡都没杀过的人。能看着眼前被开膛破肚的猪,还要受着那浓烈的血腥味,能忍到现在不吐,不转身逃离这个“凶案”现场,卡特自认为已经很不错,很爷们了。
这就要自己上去捅刀子,一点适应时间都不给,这也太...太拔苗助长了吧?!
再说了,这和自己想象中的狩猎完全不一样啊!
狩猎不应该是,进入猎场,找到猎物,然后“啪”得一枪将其打死,然后给它拖到车上就完了吗?这咋还现场变屠夫了呢?!
“来吧!卡特,再过几天,你就17岁了,在我们德州已经是个大人了。你可不能学克瑞斯,要是姑娘们知道你连杀猪都不敢的话,没有人会和你约会的...”
不敢杀猪,所以没有妹子看上自己?这特么是什么歪理邪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