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……
没有争议焦点,并不意味着无法进行庭审。
这等同于被告人认罪。
案件将继续按照流程走完。
而公诉席上。
一名公诉人立即站了出来,沉声道:“这些是一审开庭时的举证资料,上面清楚显示了刘桥曾在三年内与韩冬庭勾结,假借韩冬庭的职务便利,进行牟利。”
“期间,多次给韩冬庭贿赂洗过的现金,累计金额超过了一千万元。”
原本。
刘桥的钱属于药店合法经营所得。
但他为了更加“天衣无缝”,选择了将其中的一千万转变成了灰暗资产。
防止冠字号被查明。
最终这一千万现金……
落入了韩冬庭的账上。
“其次,在上诉期间,刘桥和辩护律师张狂一同,试图向相关司法部门行贿,累计金额数十万元。”
“这些都是相关人员提供的检举证据和材料。”
说着。
公诉人又取出了一份新的证据。
上面有着现金的拍照、相关人员的证词等等。
足以证明刘桥、张狂两人新的犯罪事实存在。
“被告方,对于以上证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