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一九年九月十日中国代表在对奥和约上签字,北京政.府并于九月十五日宣告对德战事状态终止,及对奥和约签字。
“我中华民国于六年八月十四日,宣告对德国立于战争地位,主旨在乎拥护公法,维持人道,阻遏战祸,保全和平。自加入战团以来,一切均与协约各国,取同一之态度。现在欧战告终,对德和约,业经协约各国全权委员,于本年六月二十八日,在巴黎签字,各国对德战事状态,即于是日告终。我国因约内关于山东三款,未能赞同,故拒绝签字,但其余各款,我国固与协约各国,始终一致承认。协约各国对德战事状态,即已终了,我国为协约国之一,对德地位,当然相同。兹经提交国会议决,应即宣告我中华民国对于德国战事状态,一律终止。凡我有众,咸使闻知!此令。”
与此同时,广东军政.府也对德宣告和平。
“自欧战发生,德人以潜艇封锁战略,加危害于中立国,我国对德警告无效,继以绝交,终与美国一致宣战,当即声明所有中德两国从前所订一切条约合同协约,皆因两国立于战争地位,一律废止。去年十一月十一日,我协约国与德国订休战条约,随开和平会议于巴黎,我国亦派专员出席与会。惟对于和约中关系山东问题三款外,其他条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