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它的上升阶段所反映的必然是对这种统治的需要,奴隶社会的野蛮是和人们对劳动厌恶程度相适应的。
奴隶社会是建立在这样的物质生产水平之上的,劳动已经创造出了剩余,劳动力已经获得了价值,但个体劳动还没有实现。
古代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,而农业无疑是最容易实现个体劳动的。可由于当时劳动者劳动技能低下,生产经验的贫乏,生产工具的粗笨、简陋,铁器的使用还不普遍,家畜和诸如犁一类的较为复杂一些的农具很有限,只能供集体共同使用,单个的个人还无法承担主要的田间耕作。
这样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奴隶的价值观念——对自身的轻视和无所作为,使他们能够接受和认可奴隶主的野蛮奴役。而个体劳动形不成生产力就只能靠协作的力量,奴隶主的大庄园经济适应了这种需要。
但是,奴隶社会也只能是建立在以上的物质生产水平之上的。虽然发展是非常缓慢的,但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,家畜和生产工具的普及,劳动者劳动技能的提高,生产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提高,在农业和手工业中逐渐实现了个体劳动。
这样,为弥补个体劳动不足的集体劳动也很自然的过时了。发展了的物质生产水平为劳动者注入了新的价值观念,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