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则一姓之兴替,岂有所择,先辨此二义,以读吾文,庶可以无蔽而迩于正鹄也。
吾自昔常标一义以告于众,谓吾侪立宪党之政论家,只问政体,不问国体,骤闻者或以此为取巧之言,不知此乃政论家恪守之原则,无可逾越也。盖国体之为物既非政论家之所当问,尤非政论家之所能问。
夫国体本无绝对之善,而惟以已成之事实,为其成立存在之根原,欲凭学理为主奴,而施人为的取舍于其间,宁非天下绝痴妄之事?仅痴妄犹未足为深病也;
惟于国体挟一爱憎之见,而以人为的造成事实,以求与其爱憎相应,则祸害之中于国家,将无已时!故鄙人生平持论,无论何种国体,皆非所反对,惟在现行国体之下,而思以言论鼓吹他种国体,则无论何时皆反对之!
今喘息未定,而第二次变更国体之议又复起。此议起因之真相何在?吾未敢深知。就表面观之,乃起于美国博士古德诺氏一席之谈话。
古氏曾否有此种主张,其主张之意何在?亦非吾所敢深知(古氏与某英文报记者言,则谓并未尝有所主张云)。
顾吾窃有惑者,古氏论中各要点,若对于共和君主之得失为抽象的比较,若论国体须与国情相适,若历举中美、南美、墨、葡之覆辙,凡此诸义,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