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穿越小说 >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> 第161章 哀的美敦书
府不得自行处分,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。
    (二)中国政.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,如未经该公司同意,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。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,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。
    第四号
    日本国政.府及中国政.府为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,兹订立专条如左:
    中国政.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,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。
    第五号
    (一)在中国中央政.府,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,充为政治、财政、军事等各顾问。
    (二)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、寺院、学校等,概允其土地所有权。
    (三)向来日中两国,屡起警察案件,以致酿成轇轕之事不少,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,作为日中合办,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官署,须聘用多数日本人,以资一面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。
    (四)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(譬如在中国政.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),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,聘用日本技师,并采买日本材料。
    (五)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、南昌路线之铁路,及南昌、杭州,南昌、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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