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穿越小说 >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> 第110章 最后一次朝见仪式
奉祀,由共和国选设卫兵妥慎保护。
    皇族未完工程,如制妥修,其奉安典礼,仍如旧制,所有实用经费,均由共和国特别支出。
    大. 清皇帝辞位之后,其皇族原有之私产,由共和国特别保护。
    帝国原有之禁卫军,军队共和国重新编制,工资仍如其旧。
    皇族对共和国之公权,私权与全民同等。
    皇族永免当兵纳税之义务。
    皇族永保姓氏之自由权利。
    皇族生计过艰者,设法代筹生计。
    皇族尊重共和。
    皇族废止共和国法律抵触的一切行为。
    停止使用年号。
    皇族赏赐只能用于家族,只能赐物。
    皇族不得赐谥。
    皇族机关不能对人民发告示,给处分。
    皇室人员必须留共和国规定之发型,服装。
    由共和国皇宫管理局办理皇宫内的犯罪案件。
    皇族享受自由婚姻的权利。
    民族待遇之条件:
    各民族与汉族平等。
    保护各民族原有之财产。营业,居住等限制,一律去除,各地听其自由入籍。
    各民族原有之宗教,听其自由信仰。
    以上条件,列为公文,由代表照会各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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