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仪仍然认为三分之二未免太少,举总统亦不如是草草。其他还有蒙古能否算作省之类的具体问题。
会议最终议定国民会议产生方法四条:
一、国民会议由各处代表组成,每省为一处,内外蒙为一处,前后藏为一处。
二、每处各派代表三人,每人一票,到会代表不及三人之处,仍有投三票之权。
三、开会日期,各处代表四分之三到会,即可开议。
四、江苏、安徽、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代表,由南方发电召集;
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东三省、甘肃、新疆,由清政.府发电召集,并由民国**电知该省谘议局;内外蒙古及西藏,由两方分电召集
接下来,南北的代表讨论的差不多都是召开国民大会的相关事宜。
既然是开会决定,理论上说就有二种可能。也就是说,一个可能是共和体制,一个可能是君主立宪体制。
对于袁世凯来说,无论做出的决定是共和还是君主立宪都无所谓。
实行“共和”体制,他当大总统。实行“君主立宪”,他还当他的内阁总.理,而且是朝廷已尽在他掌握中的内阁总.理。所谓“旱涝保守”,稳操胜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