瞧一下。
于是那个自称窦乂的男子,便坐在长条凳上,与两位剑修隔桌对坐,开始提笔书写。
年轻男子不动声色,只是以心声与身边女子问道:“这个字,读乂?”
女子无奈道:“不晓得,也是第一次见着。”
男子忍不住以心声骂一句,“狗日的读书人。不愧是桐叶洲那边来的王八蛋。”
女子轻轻点头,深以为然。
不曾想那个青衫客越写越起劲,要了一张纸又要一张,还没完了。
对方每写完一张,年轻剑修就伸手拿过一张,他娘的好些个生僻字,认得老子,老子不认得它们,文绉绉酸溜溜的,你当自己是咱们那位二掌柜呢。
那位女子剑修倒是看得津津有味,嗯,写得颇有几分文采呢。
再打量起那位青衫男子,算不得俊俏,模样周正吧,就是多看了几眼,便愈发顺眼几分。
实在是见那个青衫客写得太敬业了,看架势,还能多写几张纸,因为方才最后一页纸,才堪堪写到这家伙如何在科场屡战屡败又如何屡败屡战,终于得以金榜题名呢,其实早就超出三百字了,男人便忍不住问道:“喝不喝得酒?要是能喝,就歇一会儿,慢慢写就是了,酒水不收钱。”
那人一边提笔写字,一